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案 二審7/31宣判

(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日電)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,一審判刑10月,經上訴,二審高院今天開庭,陳時奮請求重判高虹安,高虹安則請求無罪判決,法官諭知本案於7月31日宣判。
全案緣於,高虹安不滿陳時奮於民國110年在臉書(Facebook)發文指出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」等言論,提告加重誹謗罪;陳時奮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後,自訴高虹安誣告。
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,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有抄襲期刊論文情事,陳時奮發文指控內容與事實並無相悖,竟對陳時奮提告,具誣告的直接故意,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。
案經兩造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二審今天再度開庭,雙方針對量刑部分進行言詞辯論。
高虹安引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爭議為例,認為陳時奮與台灣大學、中華大學站在對立面,主張已被撤銷2個學位的林智堅是冤案,而就本案而言,陳時奮同樣與校方站在對立面,並堅稱未被撤銷學位的她涉抄襲論文。
高虹安進一步表示,依照一般社會大眾觀念,抄襲與否通常以校方學倫審查結果作為判斷,而抄襲是評價、意見表達,陳時奮在推論她的論文是否抄襲的過程涉及誇大、不實言論,此部分是她提告的範圍,請求還她無罪判決。
陳時奮則說,高虹安的論文涉抄襲、反覆、灌水等爭議,其說法與北檢、北院的結果處於平行時空,為了選舉利益而扭曲事實、不實陳述,浪費司法資源,濫用司法作秀,並多次攻擊法院審理不公,反過來攻擊他說謊。
陳時奮也表示,抄襲在歐美政治人物是死罪,高虹安沒有司法誠信,敗訴後至今沒有道歉,犯後態度惡劣,毫無悔意,請求法院重判。
法官庭末諭知,本案今天言詞辯論終結,將於7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。高虹安離開法院前,被媒體問及對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妻子墜樓身亡一事,她並無回應,隨即上車離去。(編輯:龍柏安)11407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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